Page 216 -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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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定當事人者為限。
五、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
非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後,在管理維護方面,對於當事
人仍應負下列義務:
一、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的義務:(個資法 10)
非公務機關應依當事人之請求,就其蒐集之個人資料,答
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但若妨害國家重大利益或妨
害該蒐集機關、第三人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二、維護資料正確性的義務:(個資法 11)
(一) 非公務機關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並應主動或依
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
(二) 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
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並
註明其爭議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
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
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
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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