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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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定當事人者為限。

                              五、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









                                  非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後,在管理維護方面,對於當事

                              人仍應負下列義務:

                              一、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的義務:(個資法 10)

                                  非公務機關應依當事人之請求,就其蒐集之個人資料,答

                              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但若妨害國家重大利益或妨
                              害該蒐集機關、第三人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二、維護資料正確性的義務:(個資法 11)


                                  (一)  非公務機關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並應主動或依
                                        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
                                  (二)  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

                                        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並
                                        註明其爭議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
                                        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

                                        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
                                        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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