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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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企業之營業週轉資金授信業務介紹



                            營業淡季、旺季營收比率係指營業旺季各月營收和與營業

                        淡季各月營收和占年度總營收之比率,通常各以六個月分別計
                        算計算淡、旺季之總合。

                            由上開分別得出之平均營運周轉金與季節性週轉金之合計
                        數,即為企業未來一年內波動性最高營運週轉金需求,銀行在

                        判斷企業一年期營運週轉金額度時,除需參酌借款人的財務狀
                        況、業界地位、償債能力、行業景氣與業界展望等因素外,尚

                        需扣除其企業體內可供經常週轉用之長期負債、自有資金  (即
                        淨值+長期負債-固定設備+長期投資+其他資產),以及企業在
                        其他銀行已取得之臨時性週轉金額度,或者是其他短期借款金

                        額後,所得出的可貸金額係銀行用來核配企業的營運週轉金貸
                        款的額度。若超過此金額便有浮濫之嫌,銀行基於債權確保之

                        考量,宜多加衡酌。另外銀行授信實務上,由於短期授信利率
                        一般較中長期為低,企業偏好採取此種方式融資以減輕財務負

                        擔;對銀行而言,除順應企業需求外,期限一年以內的一般營
                        運週轉金貸款,到期銀行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重新檢視,再決

                        定是否續貸。但基於資金最佳運用原則,建議銀行仍需重視企
                        業長期資金適合率是否小於百分之百,以避免企業經營不善發
                        生「黑色倒閉」。


                        (三)中長期週轉金貸款


                            除上開季節性與臨時性短期週轉金貸款外,凡期限超過一
                        年,以支應企業正常營運所需最低流動資產量,像是淡季所需

                        現金、存貨、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等資金需求的融資,一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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