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銀行合併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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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合併態樣 63
7.3 民公併
我國國內民股銀行合併公股銀行案例,除了台北富邦銀行由公
股合併後,再將大部分股權售予民股金控之特例外,國內典型由百
分之百民股銀行合併公股之案例,尚未發生。而目前仍處於進行中
個案者,仍以台新金控持有彰化銀行 22.5%股權及過半數董事會席
次的案例,較具指標性。
多年來台新金控用心良苦,一方面派任專業經理人擔任彰化銀
行高階經理人,以調合兩家銀行之經營管理制度與策略,其目的除
為傳達該金控之銀行經營經驗外,也為利於未來整併作預備。他方
面,也透過人員交流與商品企劃分享,來博取彰化銀行的好感;並
藉由與財政部間達成經營默契,維持董事長由民股派任、總經理由
官股派任之民共治局面,也藉此維持民股與官股之權力均衡。近年
財政部因著維護官股權益,及希冀藉由公股銀行整併,以提升國內
銀行之國際競爭力,相對於台新金控擬整併公股彰化銀行之想法,
有點漸行漸遠。
據 2014 年 10 月間平面媒體報導,台新金控基於尊重政府既
定金融整併政策及保障銀行股東權益考量,也提出了兩項解決方
案,其一為台新銀行與彰化銀行如仍無法進行整併,該金控可將持
有彰化銀行之股權賣予兆豐金控或第一金控等官股金控,以成就官
股金控將彰化銀行併入,完成「公公併」的政策思維;其二,由彰
化銀行買回台新金控持有該銀行之股票,公股即可保有對彰化銀行
之絕對經營權。惟按台新金控買入彰化銀行之原價 (每 股 26.12
元),若按目前彰化銀行之股本及台新金控持有之 22.5%股權,財
政部約需近 466 億元之龐大資金,方足以取得台新金控持有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