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銀行合併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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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合併態樣  65



                                     並在 2002 年 2 月 5 日舉行第一次標售,當時缺口預估為
                                     300 億元,最後因無人投標而宣告流標。金融重建基金經

                                     重洽公股行庫承接中興銀行,但由於規模與缺口龐大,公
                                     營行庫均無接手意願;2002 年 5 月 11 日,中興銀行第二

                                     度  標  售  ,  當  時  評  估  缺  口  約  400 多  億  元  ,  也  傳  出  賽  伯  樂
                                     (Cerberus)  資  產  管  理  集團、土地銀行等可能競標,最後還
                                     是宣告流標。同年 7 月 19 日,中興銀行再度捲土重來,以

                                     損益分攤的新方式,宣告第三度標售,當時如美林、雷曼
                                     兄弟、賽伯樂及中信金等集團都傳出有意評估、競標,最

                                     後仍是價格談不攏。經過存保公司、金融重建基金接管逾
                                     4 年多的接管與公開標售,最後於 2014 年 12 月 9 日由聯

                                     邦銀行以 71.8 億元標得,聯邦銀行一舉拿下 47 家分行,
                                     29 家分行可以不限區域搬移,聯邦銀行標下中興銀行,分

                                     行通路據點馬上從原有的 40 家擴增至 87 家,中興銀行應
                                     負擔之退休金與高達 641 億元的同業拆款及存款,則由金
                                     融重建基金負責給付與償還,當時銀行局局長表示,若以

                                     事後結果簡單分析,不算 4 年來金融重建基金接管中興銀
                                     行的人力成本,國庫約需付出 570 億元的稅收。也由中興

                                     銀行的經驗,顯示大型問題金融機構標案,要整個賣出去
                                     很困難,切割處理可能是比較好的方法。
                                  3.  花蓮區中小企業銀行:2007 年 1 月 5 日因業務、財務狀況

                                     顯著惡化,淨值負數持續擴大,帳面淨值已為新臺幣負 25
                                     億元,明顯不能支付債務且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而遭

                                     主管機關指派存保公司擔任接管人,並受託辦理標售該行
                                     事宜。存保公司於 2007 年 5 月 31 日經公開標售,由中國

                                     信託商業銀以新臺幣 44.9 億元標下,並於 2007 年 9 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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