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銀行合併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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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收購 B 銀行,A 銀行預定支付予 B 銀行的全部股份,而且 A 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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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算銀行合併換股比例的評價方法,依資深國貿行銷實務專家
                        許和榮先生所著《國貿行銷經營藍圖》乙書對企業併購的股份轉換

                        評價與轉換要領中提到,實務上換股比例多由轉換雙方採用共同可
                        接受的評價基礎,設算可能的換股比例區間,在整體衡量銀行雙方
                        競爭優勢、經營績效、合併綜效及控制權等因素,經雙方充分討

                        論、溝通及評估後訂定換股比例。而一般併購對企業價值之評估方
                        法,最常見之評估方法不外有三種,分別是市場法、收入法及成本

                        法之股份轉換評價,以下分述該三種方法,並比較其優缺點:

                           1. 市場法

                                 市場法是以銀行業中可比較的銀行或可比較的交易作為衡
                            量之準繩,亦稱為市場比較法。這種方法的主要立論在於銀行

                            業之競爭者相互比較,以此評估銀行價值將更具客觀與符合實
                            際現況。當以市場法評估銀行之價值時,最具挑戰的是可供比

                            較銀行的選定。一般而論,當評估者就公開市場資訊,取得可
                            供比較的銀行時,必須對可供比較銀行的規模、獲利能力、業

                            務架構,甚至是立地條件的比較,以決定最後可供比較的銀
                            行。

                                 當可供比較的銀行選定後,評估者則需針對應採用哪一個
                            市場乘數做衡量,如:針對股權之價值,則可以考慮利用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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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  (P/E)、股價對銷貨比  (P/S)  或股價對帳面價值比  (P/BV)
                            做評價:而若想對評估標的銀行做評價,則可選擇利用銀行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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