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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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幸福簡餐餐廳
投入成本:裝潢費約 25 萬元/廚具費用約 15 萬元/餐桌椅約 8
萬元/餐具約 1.5 萬元
每月固定費用 變動費用 (每客成本)
人事費用 100,000 元 主菜及副菜
單
水電瓦斯費 6,000 元 位 湯 96 元
租金 28,000 元 成 水果或甜點
本
每月固定費用小計 134,000 元 飲料
原始投入成本合計 495,000 元
投入成本分 3 年做攤提,每月攤銷費用計,495,000/36 個月=
13,750 元。
每月損益兩平銷售量=(134,000+13,750)/(200-96)=1,420 客
每月損益兩平銷售額=$200×1,420=284,000 元
每月營業 26 天,則每天銷售量=1,420/26=55 客。
幸福簡餐餐廳的原料成本占客單價 48%及人事成本均高於同
業。
若每月營業額未達 284,000 元,則可能造成營運週轉不足。
常見到有些小吃店常只計算到變動成本,未考慮每月固定
開支,試想如果一份可賺 20 元,請一位助手每小時 120
元,則 1 小時需賣 6 份餐點 (120/20=6);若一天的租金
1,000 元,則需賣 50 份餐點 (1,000 元/20=50);若每日營
業 8 小時,則至少賣 50+6×8=98 份 (水電雜支都還沒算
呢?),這時你還沒賺到你的薪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