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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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幸福簡餐餐廳

                      投入成本:裝潢費約 25 萬元/廚具費用約 15 萬元/餐桌椅約 8
                                 萬元/餐具約 1.5 萬元


                                每月固定費用                    變動費用  (每客成本)
                        人事費用               100,000 元      主菜及副菜
                                                      單
                        水電瓦斯費                6,000 元   位  湯                96 元
                        租金                  28,000 元   成  水果或甜點
                                                      本
                        每月固定費用小計           134,000 元      飲料

                      原始投入成本合計 495,000 元
                      投入成本分 3 年做攤提,每月攤銷費用計,495,000/36 個月=

                      13,750 元。
                      每月損益兩平銷售量=(134,000+13,750)/(200-96)=1,420 客
                      每月損益兩平銷售額=$200×1,420=284,000 元

                      每月營業 26 天,則每天銷售量=1,420/26=55 客。

                      幸福簡餐餐廳的原料成本占客單價 48%及人事成本均高於同
                      業。
                        若每月營業額未達 284,000 元,則可能造成營運週轉不足。

                        常見到有些小吃店常只計算到變動成本,未考慮每月固定
                         開支,試想如果一份可賺 20 元,請一位助手每小時 120

                         元,則 1 小時需賣 6 份餐點  (120/20=6);若一天的租金
                         1,000 元,則需賣 50 份餐點  (1,000 元/20=50);若每日營

                         業 8 小時,則至少賣 50+6×8=98 份  (水電雜支都還沒算
                         呢?),這時你還沒賺到你的薪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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