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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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                 編製要點                        稅法規定憑證
                     項目
                           1.  (應收帳款餘額+應收票據餘額)×1%= 1.  屬債務人倒閉、逃匿,
                             備抵呆帳餘額上限  (不包括已貼現之票                 無從行使催收者及債權
                             據)                                  逾期 2 年:取具郵政機
                           2.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其他應收票據及                 關以拒收或查無此人為
                             其他應收款,有下列情事之一,視為實                   由退還之存證信函  (以
                             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                   該營利事業之公司登記
                             抵  備  抵  呆  帳  。  (一)  因  倒  閉  、  逃  匿  、  重  地址)。
                             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 2.  和解:法院之和解筆錄,
                     呆帳      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二)                  或裁定書正本;如為商
                     損失
                             債權中有逾期 2 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                 業會、工業會之和解:
                             本金或利息者。                             和解筆錄。
                           3.  以存證信函發出年度沖銷呆帳。                 3.  破產或重整:法院之裁
                                                                 定書正本。
                                                              4.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
                                                                 院發給之債權憑證  (法
                                                                 院發給之支付命令不視
                                                                 為憑證文件)。
                           固定資產按耐用年限提列折舊;不滿 1 個 核對財產目錄及驗算資產
                           月者,以月計。營利事業新購置乘人小客                 負債表上之累計折舊上期
                     折舊  車,依規定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時,其實際 與本期之差額是否相符。
                           成本以不超過新臺幣 250 萬元為限;超提
                           之折舊額,稅法不予認定。
                           開辦費、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 核對未攤銷費用明細表及
                    各  項  耗  權等無形資產及電話裝置費、模具費等遞 驗算資產負債表上之未攤
                    竭  及  攤  延費用之攤提。                          銷費用上期與本期之差額
                    提
                                                              是否相符。
                           凡因經營外銷業務,因解除或變更買賣契 1.  買賣契約書(應有購貨條
                           約,致發生損失或減少收入,或因違約而                    件及損失歸屬之認定)。
                     外銷
                     損失    給付之賠償,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之意外 2.  國外進口商索賠文件。
                           損失,或因運輸途中發生損失。非公司負 3.  賠償證明文件。
                           擔,或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帳。
                           凡由公司供給膳食之支出或由公司發給員 1.  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名單
                    伙食費
                           工之伙食代金皆屬之。職工每人每月伙食                    (可併薪資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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