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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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對於會計帳簿,依分為序時帳簿和分類帳簿,序時帳簿一
般稱流水帳,又可分為普通序時帳簿和特種序時帳簿,普通序
時帳簿係對一切事項為序時登記者,例如日計簿或是分類簿,
特種序時簿則為特定事項而設者,例如現金簿等。分類簿則又
分為總分類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對於一般企業,原則上應該
設置普通時序帳簿和總分類帳簿,其他則視規模和需要設置。
會計帳簿均應該按其頁數順序編號,並且設置目錄,由企業負
責人和經辦會計人員會同簽名蓋章。
對於會計事務之處理,應該按照發生時序逐日登帳,最遲
不得超過 2 個月,有關於記帳憑證和會計帳簿,應該由企業負
責人、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以示負責,記
帳憑證可由企業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
或蓋章。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
外,應該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 5 年。各項會計
帳簿及財務報表則應保存 10 年,但對於有未結會計事項者不
在此限。
企業所採用之會計基礎,在商業會計法中亦有明確規範採
用權責發生制,即指收益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
應入帳,而不以實際現金收付時點作為入帳基礎,倘若企業平
常採用現金收付制者,於決算時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予以調整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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