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P. 127

旅行團收取費用所書立之代收轉付收據,應屬印花稅法第 5 條

                        第 2 款但書規定,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無須貼用印
                        花稅票。

                            釋例 2:小規模營業人所開立具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是否

                        應完納印花稅?依台財稅第 7577148 號規定,小規模營業人開
                        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項,具有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依
                        照印花稅法第 5 條第 2 款但書規定,應免貼用印花稅票。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