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團收取費用所書立之代收轉付收據,應屬印花稅法第 5 條 第 2 款但書規定,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無須貼用印 花稅票。 釋例 2:小規模營業人所開立具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是否 應完納印花稅?依台財稅第 7577148 號規定,小規模營業人開 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項,具有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依 照印花稅法第 5 條第 2 款但書規定,應免貼用印花稅票。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