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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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〡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風險管理  341





                             必以 1,800 萬元尾款去履約呢?事實上,人們會樂見不動產建設公司
                             推出其他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例如,10 年期的地區性房價指數期貨,

                             有助於居住問題的解決與房價的穩定,這是一個與社會上大多數人皆
                             有關的房地產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業與產業界所從事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主要的標的是匯
                             率、利率、股價、基本金屬、石油、穀物、原物料等價格,其基本道

                             理與不動產的例子相同,不同的僅是風險標的差異。有些人認為只要
                             不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就不會招致虧損災難。事實上,這僅是

                             將風險視而不見,等到最後一刻再說,事前完全沒有規劃。由於衍生
                             性金融商品隨時存在於我們生活周遭,因此瞭解衍生性金融商品是每

                             一位現代人所必須具備的知識。但由於媒體報導的往往偏向於衍生性
                             金融商品交易造成虧損的負面例子,導致許多人認為衍生性金融商品

                             是禍源的刻板印象。在  Figlewski  的文章中,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虧損分為五種類型,並輔以實例說明。以下我們加入台灣的一些情

                             況,來說明這五種類型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風險。

                             (一)避險交易類型


                                  衍生性金融商品設計的原意之一,即為用以規避風險。例如,因

                             為國際原油是以美元計價,日本的石油公司因此訂定許多遠期美元買
                             入、日圓賣出的契約。若美元對日圓貶值,則產生遠期外匯交易虧

                             損。又台灣的沙拉油製造商以黃豆期貨規避其黃豆需求的價格風險,
                             當黃豆價格下跌時,期貨避險就產生了虧損,但黃豆現貨卻可以較低

                             的價格買進。若黃豆價格上漲,則產生期貨避險獲利,但現貨買進價
                             格卻較高的情形。因此,決定以衍生性金融商品避險的損益,並非單

                             看避險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部分,而是要將有避險與沒有避險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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