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0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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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避險的工具中,除了前面所討論的遠期利率協定及換利契約
外,尚有利率期貨 (interest rate futures) 和利率選擇權 (interest rate
options),本章將針對利率期貨予以介紹。因是期貨交易型態,所以如
同一般的期貨交易,利率期貨交易亦有保證金的要求,而保證金帳戶
中有關原始保證金與維持保證金,及每日依市場結算等制度與外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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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相同。
在期貨發展史上,首先誕生的金融期貨是外匯期貨,第一筆交易
是在 1972 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 (International Money
Market, IMM) 部門發生。利率期貨則遲至 1975 年才開始,第一筆交
易是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 (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 進行的,
IMM 也在 1976 年跟進。隨後,歐洲在 1982 年,由倫敦國際金融期貨
交 易 所 (Lond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 LIFFE) 開
始 ; 亞 洲 在 1984 年 , 由 新 加 坡 國 際 貨 幣 交 易 所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Exchange, SIMEX) 開始這種交易。接著,1986
年的法國國際貨幣交易所,1990 年的德國選擇權暨金融期貨交易所,
也分別開辦此種業務。除了以上幾個主要的市場外,世界各國 (包括
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荷蘭、丹麥、紐西蘭、西班牙、南非、比
利時、菲律賓、愛爾蘭、巴西等國家) 也紛紛於自己的期貨交易所,
交易該國的利率期貨,以俾利當地金融機構及企業從事利率風險管
理。
本章將依次介紹利率期貨契約,利率期貨的避險性與投機性操
作,及利率期貨與換利的替代關係。
1 請參閱第 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