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中小企業稅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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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執行無著等證明文件。
                                       b.  誤以為債權中有逾期 2 年經催收後未收取本金及
                                         利息而列報呆帳損失者,經核實際逾期時間未達

                                         2 年。
                         投資損失        應以實現為原則,須檢附被投資公司減資彌補虧損、合
                                     併、破產或清算證明文件,故營利事業依財務會計準則
                                     規定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倘無減資、清算等證明
                                     者,不得列報損失;另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倘經查
                                     明有不當安排藉被投資事業增資、減資或清算等方式規
                                     避或減少其在我國境內之納稅義務情事者,應依實質課
                                     稅原則認剔投資損失。

                         免稅所得相       土地交易所得、證券交易所得、期貨交易所得、依所得
                         關成本費用       稅法第 42 條規定取得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等免稅或
                         分攤異常        停止課徵所得稅或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免稅所得,未依
                                     規定合理分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致虛增免稅所
                                     得、短報應稅所得。

                         取具無交易       營利事業利用股東、家族成員或員工成立之小型企業開
                         事實之進項       立不實統一發票供其虛報營業成本或費用,涉逃漏營利
                         憑證          事業所得稅。
                         研發支出投       營利事業依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規定列報研究發展支
                         資抵減         出投資抵減,應於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 3 個
                                     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
                                     出研究發展活動之認定及研發支出專案認定之申請,並
                                     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所稅結算申報時,向稅捐稽徵機關
                                     提出申請,如僅向單一機關申請,則不得適用投資抵

                                     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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