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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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  信託業務收入的經營策略



                    4.  新股之分派、非以現金或股份所為之分派、股利分派,每一單台灣存

                       託憑證計收新台幣 0.05 元。




                                       第 11 節  股利節稅信託



                    在低利率時代,持有高股價、高股利的有價證券者,最適合辦理本金自
               益、孳息他益的有價證券信託。在一定的信託存續期間之下,有價證券持有

               者可以選擇取回有價證券,而將其股利贈與親人,而達到節稅的效果。




                                       第 12 節  股權確保信託



                    企業主一方面想達到贈與親人股票的目的,另方面又不想因為股權分散

               而導致控制權旁落,可以向銀行簽訂股權確保信託。由於受託人在有價證券
               管理信託的關係中,可以出席股東會表決權,且必須依委託人或受益人之指
               示,所以雖然已將有價證券信託贈與第三人,但其安全性卻與親自擁有一

               樣。




                                    第 13 節  股權委託書的信託



                    每一年的股東大會前,有些上市公司為了保衛經營權及董監是席位,常
               委託銀行的信託部,擔任委託書的徵求工作。銀行受託後,除收取委託書

               外,還代為發放股東會的紀念品。
                    一般委託書的服務費是按照股數計算,而發放紀念品是按筆數計算。有

               時一家上市公司一次的委託書的服務收費,即超過二千萬元以上。一家銀行
               每年三、四月間的手續費收入即達七、八千萬元。為達成此項任務,信託部

               乃動員國內所有分行收取委託書,並同時代發放股東會紀念品,且將利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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