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台灣股市何種選股模型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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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測發現,交易週期為季的報酬率遠高於交易週期為年,因此本書
第 17 章之前的許多模型的報酬率略高於國外的研究是合理的。
本章的年化報酬率達到 52%是在選股模型採 GVI (0.125),每
月交易一次,買入 5%的最佳股票下達成的。在第 18 章的回測發
現,交易週期為「月」的報酬率遠高於交易週期為「年」,選股比
例 為 「 5%」 遠 高 於 選 股 比 例 為 「 10%」,因此上述報酬率雖然遠
高於國外的研究,可能是因為操作參數與國外研究不同,使年化報
酬率提高。
理由二:實務上的限制使年化報酬率被高估
我們在第 18 章曾經對幾個操作參數做回測,結果顯示:
1. 「個股相同權重」年化報酬率大多比「市值比重權重」高出
約 3%至 6%。實務上,大型投資人因資金太多,可能無法以
「 個 股相同 權 重」 構 成 投組, 因 此無法 達 到上述 年 化報酬
率。
2. 「當日收盤價」比「隔日開盤價」年化報酬率高出約 3%。實
務上,大型投資人因資金太多,可能無法以在一天之內重組
投資組合,即以「當日收盤價」完成交易,因此無法達到上
述年化報酬率。
綜合考量上述兩個實務上的限制,實際的年化報酬率可能會降
低 6%至 9%。這可以稍微紓解超高年化報酬率之謎。
理由三:選股模型滿足了必要的評估標準
回想我們在第一章提到的「如何判定一個選股模型是有效的」
所提出的標準:
1. 最佳投組績效顯著性:最佳投組的報酬率要明顯高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