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4 - 銀行催收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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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 A 銀行提出對債務人甲之債權證明文件 (如借據等) 聲請假
扣押裁定,法院裁定准予假扣押,並就債務人甲之不動產予以假扣押
執行查封在卷。A 銀行嗣提出該債權之判決及其確定證明書向法院提
存所聲請返還假扣押擔保金,此際始發現該判決早在聲請假扣押裁定
前業已確定,法院提存所是否會准許 A 銀行返還假扣押擔保金之聲
請?
本案例主要是發生在處理普通債權之催收案件的過程中,時遇
上債務人之不動產已高額設定抵押權予他人。此際普通債權之債權
人雖已對債務人取得確定判決等終局執行名義,但經評估判斷後,
如逕行對該不動產強制執行恐致發生拍賣無實益而遭執行法院駁回
執行之結果。惟如以聲請假扣押執行的方式「凍結」並限制債務人
處分該不動產或可使債務人基於其他主客觀因素出面清償其債務的
情形。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已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復又以同一請求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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