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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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證券化概述




                                  資產證券化係於 1970 年代發源於美國,早期之證券化標的以房貸

                             抵押權為主,隨後不斷發展及演變,至今已擴及各種具有現金流量之
                             資產,如商業不動產、汽車貸款、信用卡債權及租賃債權等。資產證
                             券化之風潮也已從美國逐漸擴及於世界各地。

                                  一般而言,資金之募集過程分為兩大類:

                                1.  以發行證券取得之資金來購買資產:先有資金再買資產 (如不動
                                  產投資信託基金)










                                2.  以資產將來的現金流量發行證券取得之資金:先有資產再換取資
                                  金 (如不動產資產信託基金)








                                  先有資產再予證券化募集所需資金之過程,即稱為資產證券化。

                             因此,資產證券化係指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將能產生現金流量的資產
                             或債權匯集成群組,信託給特殊目的信託機構  (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 或讓與特殊目的公司 (Special Purpose Company, SPC),由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以該資產群組為基礎,經過適當的信用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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