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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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概述
資產證券化係於 1970 年代發源於美國,早期之證券化標的以房貸
抵押權為主,隨後不斷發展及演變,至今已擴及各種具有現金流量之
資產,如商業不動產、汽車貸款、信用卡債權及租賃債權等。資產證
券化之風潮也已從美國逐漸擴及於世界各地。
一般而言,資金之募集過程分為兩大類:
1. 以發行證券取得之資金來購買資產:先有資金再買資產 (如不動
產投資信託基金)
2. 以資產將來的現金流量發行證券取得之資金:先有資產再換取資
金 (如不動產資產信託基金)
先有資產再予證券化募集所需資金之過程,即稱為資產證券化。
因此,資產證券化係指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將能產生現金流量的資產
或債權匯集成群組,信託給特殊目的信託機構 (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 或讓與特殊目的公司 (Special Purpose Company, SPC),由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以該資產群組為基礎,經過適當的信用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