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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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上述交易,臺商公司可以 4.5%利率取得美元資金;而美商公
司可以 3.5%利率取得臺幣資金。在此貨幣交換的過程中,兩家公司不
但享受到較低的外幣利率,同時由於支付外幣利息與期末本金的現金
來源亦為相同的貨幣單位,因此沒有匯兌風險,可謂一舉兩得。換言
之,美商公司每半年支付給臺商公司的新臺幣利息,以及期末支付的
新臺幣本金,其資金來源均來自美商公司在臺分公司於臺灣營運所產
生的新臺幣現金流量,由於支出與收入均為同種幣別,因此沒有匯兌
的風險。同樣地,臺商公司亦利用將產品出口給北美客戶所產生的美
元現金流量,支付每半年的美元利息及期末的美元本金,所以亦無匯
率風險。
上述貨幣交換的例子,是最簡單也是最單純的架構,一般稱為普
通型貨幣交換。當然,在這個簡單的架構之下,交易雙方也可以根據
本身的需求,設計出較複雜的架構,例如與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搭配
之組合式交易。
證券的交換
一、權益交換
權益交換 (Equity Swap) 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期間內,每
隔一段時間交換一次約定支付款項,一方支付權益證券之收益;另一
方支付利率收益,但是本金不作交換。權益交換中,擁有股權收益的
交易者稱為股權端 (Equity leg),一般股權端多持有市場指數的收益
(如 S&P 500 指數、日經 225 指數等);至於相對股權端交易的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