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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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用時機
1. 債券投資人
由於某些發行公司並不發行普通公司債,因此投資人可以藉此
資產交換交易,投資於一般公司債市場中沒有的信用等級之債
券。
免除直接投資可轉債而須承擔標的發行公司股價波動的風險。
透過賣出資產交換選擇權收取權利金,享有較佳之收益率。
可依據投資人之需求,彈性規劃承作天期、現金流量及付息型
態。
2. 選擇權投資人
透過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取得成本低廉的選擇權。
資產交換選擇權具高槓桿特性,享有未來股票上漲之高獲利潛
能。
可轉債投資人於可轉債發行時透過資產交換交易買入選擇權,
於持有期間可隨時履約取得可轉換公司債與轉換後之股票,除
可享受股價上漲之利益外,亦能解決股權可能遭到稀釋的問
題。
減少承擔發行公司之信用風險及利率風險。
可量身訂作,投資彈性較為靈活。
(二)交易範例
1. 選擇權交易
假設選擇權投資人於 2012 年 12 月 28 日向大統證券買進甲
公司可轉公司債選擇權共 100 張每張金額 100,000 元 (債券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