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攸關權益的勞保老年制度 勞工保險保險效力之有無,攸關事故發生之保險給付。符 合強制投保規定的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 會、到訓、離職、退會、結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而其 勞保效力之開始或停止,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若投保單 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勞保局者,除依 相關規定處罰外,該勞工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 算。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