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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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訓商銀樹林分行辦理陳○卿等 10 戶購置 (修繕) 房屋貸款業
務,因徵審作業欠嚴謹,徒增該行授信風險:
1. 對於初次往來之借款戶,所附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顯示其所得
偏低或無所得者,有未徵提其他收入來源之相關證明資料,以為分
析及評估還款能力並供核貸時參考依據。
2. 未覈實評估其還款來源,有搭配信用貸款,合計貸放成數高達買價
十成或十成以上。
3. 辦理階梯式房屋貸款,未依主管機關的規定,將本金寬限期屆滿後
將增加還款負擔情事,以書面說明方式告知借戶,並於該書面簽
章。
4. 辦理階梯式房屋貸款,有借戶已逾 80 歲,雖徵有其子為一般保證
人,核貸高額授信金額,且借款期間長達 20 年,寬限期 3 年,年
齡及收入顯然不足以承擔借款債務 (本案例排除該 80 歲以上長者
為企業富豪)。
5. 側重擔保品之徵提,未覈實評估借戶之還款能力,逕於不動產評估
值內核貸擔保放款,且對擔保品 1 年內已在該行其他分行或其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