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P. 68

62




                               廠商所送買賣案件案源之正當性及集中度,進行側面瞭解,避

                               免廠商是否有以假銷貨方式,塞貨以去化其存貨,而將未來履
                               約風險轉嫁銀行。並對整批申貸借款戶之申借理由、時機與案

                               件數,分析借款戶未來是否持續正常履約,並定期辦理放款覆
                               審。



                                                        批  覆

                                 銀行對申借分期付款貸款者之徵信作業,除對其信用狀況

                             (如:票據信用及金融機構往來信用等)  查證外,授信條件議定

                             後,最後經有權核定主管批覆核定其承作條件。
                                 銀行授信主管應督導經辦員注意廠商與借款戶間買賣商品

                             (或服務)  之互動情形,並注意是否於總行規定期限內完成動撥程
                             序,以避免因罹於時效,對廠商或借款戶最新信用狀況因疏於再

                             行確認,致借款戶發生信用危機而不自知,而使借款違約機率提
                             高,影響債權之確保與保全時機之掌握。









                             (一)本案例從授信經辦員及主管之承作過程,探討其疏失為:

                             1.  零利率招攬分期付款服務,誤導消費者判斷。

                               今軒健身中心以零利率方式招攬分期付款業務,惟未於相關行
                               銷文宣資料及銀行分期付款契約書揭示所有應付總費用之年百

                               分率,消費者無法充分瞭解分期付款消費所承擔之實際利率水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