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1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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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並對經辦員提陳擬承作授信條件及徵信文件之真實性與合
理性,負有依其授信專業,加以客觀與公正審核。
2. 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對貸款分行承作中小企業貸款,除應盡其專業督導與
審核權責外,並對轄管分區辦理中小企業貸款業務,扮演有業
務推動與彙整分析之角色。至於超逾貸款分行之授權權限案
件,則於貸款分行受理案件後,再移交管理中心辦理授信徵審
作業。另對送保案件於完成撥款後,管理中心帳務人員亦應將
移送信用保證通知單,由網站傳送信保基金,並應於規定期間
將信用保證手續費匯繳信保基金。
3. 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
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分行及管理中心權責案件之徵審
作業,應主動督導貸放分行及區域中心主管確實就近瞭解借款
戶之經營動態;並配合總行產業調查研究部門及風險管理部
門,對借款戶之市場競爭力、票據信用及信用風險之暴險部
位,持續掌握借款戶之履約能力與分析可能之違約機率。總行
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對超逾管理中心核定層級,而轉送總行企業
金融管理部門案件,除依銀行一般徵審規定與作業程序辦理
外,並將移送信用保證案件,轉請管理中心彙送信保基金及繳
付信用保證手續費。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則應經常經由貸後
覆審作業,以督導分行或管理授信主管,對放款資金貸放後去
向及還本付息之資金來源,於辦理覆審及自行查核時,併同查
察與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