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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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還款財源證明文件。
徵 信
A. 授信 5P 原則
1. 身分的確認
(1) 是否符合銀行內部規定的申請資格(如:行業別、合法
性等)。
(2) 借款戶是否非為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及
退票清償註記頻繁者,若經聯徵中心查詢有拒絕往
來、催收、呆帳或其他不良紀錄者,如有正當理由,
得敘明辦理。惟有下列情形,則不宜承作,如:
支票存款遭拒絕往來尚在 3 年內。
他行借款最近半年內超過一期未繳納。
2. 借款用途的確認
(1) 先判別借款戶之借款用途是否為產銷所需週轉資金,並
依銀行徵審程序,由徵信人員至借款戶之工廠等生產
流程,進行暸解借款戶資金週轉需要,確為維持其原
料買入、加工製造及成品推銷之正常營運,最終收回
貨款,並以實際生產銷貨收入為其主要還款來源。
(2) 銀行於貸放前,事先需瞭解與審核借款戶目前及未來之
現金盈餘趨勢,衡量是否具有足夠償債能力。如認為
償債能力無虞,則應進一步由借款人提具「現金流量
預估表」,以進一步商議分期償付本息與時間表。
3. 還款財源的確認:授信經辦員除應深入瞭解與掌握借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