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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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還款財源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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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授信 5P 原則
                                   1.  身分的確認

                                      (1)  是否符合銀行內部規定的申請資格(如:行業別、合法
                                         性等)。

                                      (2)  借款戶是否非為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及
                                         退票清償註記頻繁者,若經聯徵中心查詢有拒絕往

                                         來、催收、呆帳或其他不良紀錄者,如有正當理由,
                                         得敘明辦理。惟有下列情形,則不宜承作,如:

                                         支票存款遭拒絕往來尚在 3 年內。
                                         他行借款最近半年內超過一期未繳納。

                                   2.  借款用途的確認
                                      (1)  先判別借款戶之借款用途是否為產銷所需週轉資金,並

                                         依銀行徵審程序,由徵信人員至借款戶之工廠等生產
                                         流程,進行暸解借款戶資金週轉需要,確為維持其原

                                         料買入、加工製造及成品推銷之正常營運,最終收回
                                         貨款,並以實際生產銷貨收入為其主要還款來源。

                                      (2)  銀行於貸放前,事先需瞭解與審核借款戶目前及未來之

                                         現金盈餘趨勢,衡量是否具有足夠償債能力。如認為
                                         償債能力無虞,則應進一步由借款人提具「現金流量
                                         預估表」,以進一步商議分期償付本息與時間表。

                                   3.  還款財源的確認:授信經辦員除應深入瞭解與掌握借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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