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P. 102

96




                                協助方式,以取得持續往來機會。本案例以銀行授信業務之承

                                作,該行因授信經辦員之疏失,將可能使林君無法貸得款項,
                                而使銀行喪失該次核貸契機。

                               (1)  回復型房屋貸款經重估擔保物市場價值後,扣除借款戶原
                                   欠借款餘額,剩餘金額,除尚可撥貸外,尚不需待原欠貸

                                   款剩餘期間屆期,始得貸放,授信經辦員之認知實過於僵
                                   化,不利銀行經營策略之推動。

                               (2)  回復型房屋貸款對擔保品重新鑑估後之價值,借款可貸金
                                   額,如前述所提得以重估後價值扣除原欠餘額,為其可貸

                                   金額;而不應侷限於依原估價值之已還借款金額為可再撥
                                   貸金額。當然,少部分銀行採重估後可貸金額及已還款項

                                   孰低者為可撥款項,亦無不可。惟若站在爭取好客戶前提
                                   而論,借款戶如至其他銀行申貸,而獲其他銀行以重估後

                                   價值撥貸,再以代償方式爭取該客戶。對銀行而言,將損
                                   失一位客戶,其實該項對優良客戶從嚴認定可貸金額,非

                                   為良好經營策略。
                               (3)  又對回復型房屋貸款,如堅持僅得以原欠剩餘期間為改貸

                                   回復型房屋貸款之借款期限,亦將如前述所提,將使客戶
                                   遭其他銀行爭取。

                             2.  所謂的回復型房屋貸款,則是指房貸戶已清償的房屋貸款額

                                度,將自動轉成一個可隨時動用及隨時借款的理財額度,在有

                                使用資金的需求時,可以直接動用,且有動用此一額度才會計
                                息,是一個方便承貸戶靈活運用房貸的產品。
                               (1)  卡債風暴之發生,讓許多借款人覺得與銀行打交道後,明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