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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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方式,以取得持續往來機會。本案例以銀行授信業務之承
作,該行因授信經辦員之疏失,將可能使林君無法貸得款項,
而使銀行喪失該次核貸契機。
(1) 回復型房屋貸款經重估擔保物市場價值後,扣除借款戶原
欠借款餘額,剩餘金額,除尚可撥貸外,尚不需待原欠貸
款剩餘期間屆期,始得貸放,授信經辦員之認知實過於僵
化,不利銀行經營策略之推動。
(2) 回復型房屋貸款對擔保品重新鑑估後之價值,借款可貸金
額,如前述所提得以重估後價值扣除原欠餘額,為其可貸
金額;而不應侷限於依原估價值之已還借款金額為可再撥
貸金額。當然,少部分銀行採重估後可貸金額及已還款項
孰低者為可撥款項,亦無不可。惟若站在爭取好客戶前提
而論,借款戶如至其他銀行申貸,而獲其他銀行以重估後
價值撥貸,再以代償方式爭取該客戶。對銀行而言,將損
失一位客戶,其實該項對優良客戶從嚴認定可貸金額,非
為良好經營策略。
(3) 又對回復型房屋貸款,如堅持僅得以原欠剩餘期間為改貸
回復型房屋貸款之借款期限,亦將如前述所提,將使客戶
遭其他銀行爭取。
2. 所謂的回復型房屋貸款,則是指房貸戶已清償的房屋貸款額
度,將自動轉成一個可隨時動用及隨時借款的理財額度,在有
使用資金的需求時,可以直接動用,且有動用此一額度才會計
息,是一個方便承貸戶靈活運用房貸的產品。
(1) 卡債風暴之發生,讓許多借款人覺得與銀行打交道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