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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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試算價格與最終價格分析

                                         項次               比較標的 1      比較標的 2      比較標的 3
                             係數總和 (15%) (IV)                 8%         -17 %       -3%
                             勘估標的試算價格 (元/坪) (V)           NT$123,379  NT$129,937  NT$148,410
                             比較案例權重 (%) (VI)                 30%        50%         20%
                             標的最終評估單價 (元/坪) (VII)                    NT$132,000
                             標的評估總價 (元)                              NT$5,940,000
                             說明:
                             F. (V)=(I)×[1+(IV)]
                             G.  最終評估單價 (VII)  係以 3 個勘估標的試算價格,分別與鑑價人員決定的權重
                             (VI) 乘積後合計決定之。


                        五、比較法之應用與限制


                            比較法可應用於各類型不動產,其運用範圍較廣。因比較標的

                        明確,其作業方法也較易瞭解,比較法是最常被金融機構房貸人員
                        運用於評估擔保品價值的方法。然而若擔保品所處的不動產市場交

                        易活絡,鑑價人員能有效取得交易資料,比較法的確是一個具說服

                        力的好方法。但反之,若交易清淡甚或閉鎖,則運用比較法的空間
                        必受到限制。
                            再者,比較法係運用過去的成交之案例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

                        故其評估是以過去資訊為基礎,對近期不動產市場變化很難加以反

                        映。還有,鑑價人員所蒐集的比較案例資料,如非由交易當事人提
                        供,則使用時應非常謹慎小心,以免推導出不正確的試算價格與最
                        終估值,徒增房貸之放款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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