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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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試算價格與最終價格分析
項次 比較標的 1 比較標的 2 比較標的 3
係數總和 (15%) (IV) 8% -17 % -3%
勘估標的試算價格 (元/坪) (V) NT$123,379 NT$129,937 NT$148,410
比較案例權重 (%) (VI) 30% 50% 20%
標的最終評估單價 (元/坪) (VII) NT$132,000
標的評估總價 (元) NT$5,940,000
說明:
F. (V)=(I)×[1+(IV)]
G. 最終評估單價 (VII) 係以 3 個勘估標的試算價格,分別與鑑價人員決定的權重
(VI) 乘積後合計決定之。
五、比較法之應用與限制
比較法可應用於各類型不動產,其運用範圍較廣。因比較標的
明確,其作業方法也較易瞭解,比較法是最常被金融機構房貸人員
運用於評估擔保品價值的方法。然而若擔保品所處的不動產市場交
易活絡,鑑價人員能有效取得交易資料,比較法的確是一個具說服
力的好方法。但反之,若交易清淡甚或閉鎖,則運用比較法的空間
必受到限制。
再者,比較法係運用過去的成交之案例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
故其評估是以過去資訊為基礎,對近期不動產市場變化很難加以反
映。還有,鑑價人員所蒐集的比較案例資料,如非由交易當事人提
供,則使用時應非常謹慎小心,以免推導出不正確的試算價格與最
終估值,徒增房貸之放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