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評議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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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融消費者之保護  77




                             九、銀行業常見與本條有關之金融消費爭議,舉例如下:
                                  1. 辦理各項存款開戶業務時,未對各項約款之重要內容及費用等

                                    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例如:起息金額、靜止戶、錯帳之
                                    調整、定期存款中途解約之利息打折…等未對金融消費者充
                                    分說明。

                                  2. 辦理各項放款業務時,未對各項約款之重要內容及費用等向金
                                    融消費者充分說明。例如:違約金之收取方式、加速條款、

                                    連帶保證書內容、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內容及擔保範圍…等未
                                    對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

                                  3. 辦理金融卡業務時,未對各項使用限制及手續費向金融消費者
                                    充分說明。例如:提領及轉帳金額之限制、卡片故障或遺失
                                    之處理、跨行轉帳手續費…等未對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

                                  4. 推銷理財業務時,未對各項商品內容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

                                    並充分揭露風險。例如:銷售基金僅強調其報酬或收益性,
                                    並未充分說明該基金投資之標的內容;銷售債券型基金僅強
                                    調其配息率,未揭露其淨值可能因配息而受影響等。

                                  5. 對於不識中文之人士,未以其能充分瞭解之方式向其說明各項
                                    約款之重要內容。例如:外籍人士申請開立存款戶,僅要求

                                    其簽名,並未以其能瞭解之方式,向其說明相關約款之重要
                                    內容。
                                  6. 銷售外幣理財商品時未告知金融消費者匯率風險。

                                  7. 推銷信用卡及現金卡時,僅強調辦理該卡之各項優惠措施,未
                                    充分說明其他約款之重要內容,及相關利率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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