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評議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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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業務 171
將客戶之個人資料運用至銀行本身業務及其相關企業業務為綜
合行銷用途,依個資法之規定應得當事人同意,目前銀行實務做法在
相關約據中皆載有同意條款供客戶勾選,客戶可自由選擇同意或不同
意提供。倘客戶漏未勾選同意或不同意時,依理自應視為不同意,惟
少數銀行從業人員隨手代替客戶勾選同意,致生爭議,此舉實已違
法,除該同意無效外,另可能涉及刑事偽造文書及民事損害賠償責
任,銀行從業人員不可不慎。
貳、不當扣款信用受損爭議問題
宏大公司為正當營運之中小企業,因鑑於未來下半年資金壓力
下,於 101 年 6 月 14 日發文予戊銀行希望申請展延還款。嗣後宏大
公司於 101 年 6 月 17 日接獲戊銀行○○分行告知因該行風險評估,
須先自宏大公司帳戶直接扣除該月尚未到期的借款 (原還款日期為
101 年 6 月 27 日),經宏大公司拒絕,惟戊銀行仍自宏大公司帳戶直
接扣款清償該公司之貸款。宏大公司於同日有乙紙面額 30,000 元之
支票須兌現,然因戊銀行自行強制先行扣除上開款項,使前開支票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