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P. 117
第三章 中國城市商業銀行之研究 111
來各行單一城市經營的地域限制;同時資產規模大幅增加,超過
470 億元。按照“整合、引資、上市”的規劃,從 2006 年徽商銀行
開始引入戰略投資者,3 至 5 年內,資產規模將達到 1,000 億元。
2. 江蘇銀行新設重組模式
首先在江蘇省註冊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殼公司,然後根據公
平自願原則,按照“合併統一法人、綜合處置不良資產、募集新股
充實資本、構建現代銀行體制”的要求,將無錫、蘇州、南通、常
州、淮安、徐州、揚州、鎮江、鹽城、連雲港 10 家城市商業銀行
吸收合併進入新成立的銀行。
從以上兩個模式可以看出,化解風險是城市商業銀行併購的重
要目的。如興業銀行對佛山商業銀行的併購。佛山商業銀行自成立
以來一直處於連年虧損、資產品質差、發展緩慢的狀態,隨時可能
發生支付風險,使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高風險行之一,通過興業銀
行的收購,可以有效化解當地金融風險,穩定地方金融穩定。
擴張規模是城市商業銀行併購的內在動因,為了在更大範圍內
開展各項業務,擴張通常是城市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徽商銀行、
江蘇銀行等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組建充分體現了城市商業銀行通過併
購做大規模的衝動。徽商銀行組建之前各機構的資產規模均在 50
億元左右,並購後資產規模超過 470 億元,而且計畫在 3 至 5 年
內達到 1,000 億元;而江蘇銀行組建後的資產規模達 1,300 億元。
伍、跨地區結盟
雖然區域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很大,但在中國金融體制下,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