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0 - 信用狀交易糾紛解析暨最新案例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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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許多糾紛或詐騙,即導因於單據係屬相符,但貨物確有瑕疵或
根本不存在。
2. 貨櫃運輸之特性:現今在海運運輸,主要以貨櫃運送為主,而貨櫃
運送主要方式之一,為「整裝/整拆 (CY/CY)」,即出口貨物係由
出口商自行裝櫃及封櫃,再報關交付運送人裝船出口;而出口商在
貨櫃中究竟裝運何種貨物,運送人及進口地之收貨人根本無從知
悉。
為避免類似之情況發生,建議進口商應注意:
1. 對交易對手 (出口商或供應商) 做好徵信調查。
2. 由進口商指定特定之運送人或承攬運送人,必要時由進口商自行訂
立運送契約。
3. 指定特定之專業檢驗機構或自行指派本身之人員,對貨物做裝船前
之檢驗,並監督貨物之裝櫃及裝船。
4. 在契約及信用狀規定,出口商或供應商須於裝船後,立即做裝船通
知 (例如預定抵達之日期,裝運之船名/航次…等)。
三、開狀申請人以「假進口、真開狀」套取開狀銀行之資金
(一)假進口、真開狀
港台兩地業者以銀行給予客戶之進出口額度不當融資之慣用手
法,其手法為國內之企業以往來銀行核予之進口開狀額度 (遠期信用
狀額度),簽發信用狀給香港 (或中國) 之融資公司,後者以劣值或無
價值貨物出口,取得運送單據提示,請求開狀銀行付款,取得信用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