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信用狀交易糾紛解析暨最新案例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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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匯票與商業發票之審查
一、匯票
有關匯票之定義,在信用狀作業是否一律須提示匯票,倘須提示
匯票時,匯票之簽發,及可否以匯票上之瑕疵主張拒絕兌付與讓購等
議題,分別分析如下:
(一)匯票之定義
匯票 (Draft, Bill of exchange) 為國際貿易資金融通或貨款收付時
使用最廣泛之支付憑證之一,依據我國票據法之規定,所謂「匯票」
指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付款人 (drawee),以即期方式或指定之
到期日,無條件支付受款人 (payee) 或執票人 (holder) 之票據。
(二)匯票之提示
在信用狀作業時,並非所有信用狀皆須提示匯票,須視信用狀之
使用方式 (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兌或讓購) 及信用狀之規定而定,
例如信用狀使用方式為延期付款時,信用狀通常不會要求提示匯票。
(三)匯票之簽發
倘信用狀要求提示匯票時,由於 UCP600 除第 6 條 c 項有關匯票
付款人之規定外,並未規範匯票相關之細節;因此,有關匯票之簽發
與審查主要之依據為 ISBP 之實務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