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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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31 日      權益投資                     60,000

                                                    投資收益                              60,000

                                 12 月 31 日      現金                       24,000
                                                    權益投資                              24,000

                                 紅華公司認列投資收益與股利後,其權益投資與投資收益科

                             目餘額如下:


                                           權益投資                             投資收益
                              1/1        240,000   12/31  24,000               12/31  60,000

                              12/31       60,000

                              12/31  餘額 276,000

                                 當年度權益投資科目淨增加$36,000。如前所述,權益投資科
                             目之增 加 係因為 認 列綠業 公 司淨利 中 紅華公 司 享有之 部分

                             $60,000,而權益投資科目之減少係因為紅華公司自綠業公司取得
                             $24,000 之現金股利。此外,紅華公司應於損益表中報導投資收

                             益$60,000。
                                 需注意投資公司依成本法或權益法認列收入的金額並不相

                             同,假設紅華公司係採用成本法,則僅需認列$24,000 股利收
                             入。



                        (三)持股大於 50%


                            當公司擁有某一公司普通股的股權大於 50%,則稱為母公司
                        (Parent Company),而被母公司所持有股權者稱為子公司或從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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