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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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備供出售證券

                                       公司持有備供出售證券通常有意圖持有至未來才出售,若公
                                  司意圖於下個年度或營業週期內出售時,該證券應分類於資產負

                                  債表中流動資產項下,否則應分類於非流動資產項下。
                                       備供出售證券應依公允價值報導,其決定公允價值與未實現

                                  利得或損失的程序相同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證券。假設中
                                  慶公司擁有二種證券,且皆被分類於備供出售,其評價資訊如

                                  下:



                                                備供出售證券,2011 年 12 月 31 日

                                    投資            成本          公允價值          未實現利得 (或損失)

                               小北公司債券            $ 92,100     $104,900              $  12,800
                               小南公司股票            240,060       170,300               (69,760)

                                    合計          $332,160      $275,200             $ (56,960)




                                       因為中慶公司投資成本總額$332,160,大於公允價值總額

                                  $275,200,因此有未實現損失$56,960。
                                       備供出售證券其調整分錄及未實現利得或損失的報導,與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證券的會計處理不同,其差異在於備供出
                                  售證券並未預期於下個年度出售,因此在實際出售前,公允價值

                                  的變動很有可能影響未實現利得或損失的金額。因此,不將未實
                                  現利得或損失列示於損益表中,而是列示於權益項下單獨的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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