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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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為保戶所有。但與伊斯蘭保險不同的是,相互保險公司的
                                  保戶可以直接分享公司的獲利,而伊斯蘭保險的經營者及參

                                  與者皆無法直接分享獲利,而且也沒有盈餘分配的機制,盈
                                  餘將作為穩定伊斯蘭保險正常營運的資金。



                             (三)伊斯蘭保險市場實務


                                  伊斯蘭保險市場之分類,與傳統保險市場同樣區分為伊斯蘭
                             人壽保險 (Family Takaful) 與伊斯蘭財產保險 (General Takaful)

                             兩大部分,並設有伊斯蘭再保險 (Retakaful)  來承保壽險及產險
                             的業務。伊斯蘭保險市場受到伊斯蘭律法諮詢委員會 (Islamic

                             Shariah Advisory Board)  之監督,對於保險業務之執行設有一套
                             獨立的標準,包括保費的運用、核保及理賠之事務等均需完全遵

                             循伊斯蘭律法之規範,以下將分別敘述伊斯蘭人壽保險、伊斯蘭
                             財產保險及伊斯蘭再保險之業務性質。


                                1. 伊斯蘭人壽保險 (Family Takaful)

                                       伊斯蘭人壽保險較重視保險之儲蓄功能,透過盈利分享
                                  模式 (Mudarabah Model)  或營業代理模式 (Wakala Model)

                                  中「個人帳戶」之設立,累積保戶所欲儲蓄之金額,並可享

                                  有稅賦的優惠。目前市場上販賣之伊斯蘭壽險種類,與傳統
                                  保險類似,包括健康保險、醫療保險、學生團體保險、年金
                                  等,但其實務運作卻與傳統保險有所差異,其主要特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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