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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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險公司的獲利,但亦須分攤投資損失的風險。

                                b. 嚴格的投資規定

                                       伊斯蘭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伊斯蘭教對於清

                                  真 (Halal)  的規定,即不得投資在附有孳息的金融商品、傳
                                  統金融業、娛樂事業等非清真產業。因而,伊斯蘭保險公司

                                  將資金主要投資在伊斯蘭金融商品 (如伊斯蘭債券)、傳統產
                                  業、科技產業等,或是與其他伊斯蘭保險公司採用共保的方
                                  式,來穩定保險公司的資金流動。


                                c. 伊斯蘭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關係

                                       在傳統保險制度,保戶繳交之保費為保險公司所有,保

                                  險公司得自由運用該資金,保戶只有在理賠時或合約到期時
                                  才可領回保險金;而在伊斯蘭保險制度,保戶所投入的資金

                                  視為保戶的投資金額,伊斯蘭保險公司僅為受保戶委託管理
                                  資金的機構。



                                  總而言之,伊斯蘭保險在實務運作上,雖仍維持傳統保險經

                             營的基礎架構,但在經營理念上,卻完全符合伊斯蘭律法之規
                             定,其運用保戶與保險公司合夥的方式,使保險不再是一張買賣

                             契約,而是一種共同承擔風險及分享獲利的商品。因此,伊斯蘭
                             保險不但在不違背伊斯蘭教義的前提下,滿足穆斯林對於保險商

                             品的需求,而且其可分配獲利的性質,則更吸引非穆斯林之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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