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貳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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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國貿條規 (INCOTERMS 2010) 疑難問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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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若無約定特定地點,且有幾個地點可使用時,賣方得最適合
之地點交貨。
4. 危險之移轉:EXW 條件規定:除了買方義務第五項說明的危險或
損害外,賣方負擔依賣方義務第四項規定完成交貨前貨物滅失或
損害之所有危險。
5. 成本之分配:EXW 條件規定賣方必須支付的成本為:除了買方義
務第六項所規定由買方支付者以外,依賣方義務第四項規定完成
交貨前有關貨物之所有成本。
6. 通知買方與通知賣方:EXW 條件規定賣方必須給予買方的通知
為:「使買方受領貨物所需之任何通知」(any notice needed to
enable the buyer to take delivery of the goods)。
7. 交貨單據與交貨證明:EXW 條件規定賣方無提供交貨單據之義
務。
8. 核對、包裝、標誌與檢查貨物:EXW 條件規定:(1) 賣方必須支
付依賣方義務第四項規定交貨之目的所需之核對作業成本;(2) 賣
方需負擔包裝貨物費用,除非該特定交易,通常運送已不包裝出
售之貨物;(3) 賣方得依適合運送之方式包裝貨物,除非在銷售合
約訂定前,買方已通知賣方特別的包裝需求;(4) 包裝需適當地標
示之。
9. 資訊協助及相關成本:EXW 條件規定賣方必須應買方要求或協助
取得單據及資訊的義務:(1) 貨物進口;(2) 貨物出口;(3) 運送到
最終目的地所需;(4) 有關安全運送。
(三) EXW 條件下買方義務:
1. 許可證、認可、安全通關與其他手續:EXW 條件規定買方:(1)
自負危險與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認可;(2) 辦理貨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