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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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狀 83
為製作押匯文件之需要,下列問題請指教?
1. 包裝單之特性如何?如何製作?
2. ISBP (2007) 第 24 項聲明「銀行不查核單據上數學計算之明細。銀行
僅負責就總金額與信用狀及其他要求之單據相核對」如包裝單內容
就算術計有錯誤,開狀銀行可以拒付嗎?
3 坊間文具店出售之空白商業發票,包裝單等用紙表單後印有“E&O、
E”其意思如何?
一、包裝單 (Packing List)
包裝單係商業發票之補充文件,以「裝運數量條件 (Shipped Quantity
Terms)」為準之交易,買方為確保賣方依約定數量裝船,多要求受益人提出
確實而有信用之重量證明書。
(一)包裝單是記載該出口貨物所裝內容之明細。因貨物每件之內容、重
量、花色不能完全詳列於發票上,故利用包裝單補充之,且進口商在
報關時應將其一併呈送海關,供其查核之用。公證行檢驗或進口商點
收貨物亦以其為憑據,它在貨運單據中屬於重要文件之一。
包裝單又稱為花色碼單或裝箱單,有時亦稱為內容明細表 (Specification
of Contents)。至於全批貨品的花色相同,而各件重量不同時,則多以重量清
單 (Weight Memo、Weight List、Weight Note) 代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