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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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狀  175






                             一視同仁) 與非互惠主義為原則,對由開發中國家進口的產品予以免稅或課
                             以低關稅,藉以促進開發中國家出口貿易,縮短其與已開發國家間之貿易差

                             距,加速其經濟成長而採行優惠關稅 (Preferential Duties) 制度。
                                 一般優惠關稅產地證明書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係在一般優惠關稅制度下,優惠之授與國家 (已開發國家) 為防止進口
                             貨品濫用優惠利益,特規定貨品來源為優惠之接受國家 (開發中國家),而要

                             求在進口報關時必須提示的一種特殊證明文件。
                                 目前從台灣出口之貨品,僅剩銷往俄羅斯尚享有此項優惠措施,其他國

                             家或地區對台灣產品均不再提供此項優惠,但從中國大陸、泰國、菲律賓等
                             地區出口之產品,則只要提示優惠關稅產地證明書,即可享受優惠關稅。

                                 茲將優惠關稅產地證明書 (參閱後附表格) 之製作方法說明如下:

                                 一般優惠關稅產地證明書格式 A (Form A) 共有 12 欄,茲分別就各欄之
                             填寫方法說明如下:
                                 第一欄  Goods Consigned from:

                                          填寫出口商名稱、地址、國別。

                                 第二欄  Goods Consigned to:
                                          填寫進口商的名稱及詳細地址、國別。
                                 第三欄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寫船名、及貨運的起訖地點、裝船日期。

                                 第四欄  For official use:留作空白。
                                 第五欄  Item number:商品項目必須逐項分別編號。

                                 第六欄  Marks an numbers of packages:
                                          填寫嘜頭及裝運件數。

                                  第七欄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摘要說明貨
                                           物的名稱和包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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