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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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狀 127
最後出口商就可以依據信用狀所要求之條件,備妥提單及其他各項單
據,向其往來銀行提示以辦理押匯,取得貨款。
至於提單內容及應記載事項,主要係依據出口商或託運人 (Shipper) 與船
公司所簽訂裝貨單之約定。若船公司於裝船時未發現貨物本身及/或包裝有
瑕疵狀況時,則提單上就不會有所記載或任何註記,此即為上述信用狀統一
慣例所規定之清潔提單或清潔運送單據。而一般所指貨物本身及/或包裝有
瑕疵狀況之情形如:
1. 貨物破損擦傷 (Goods Damaged/Scratched)。
2. 貨物破損擦傷/撕裂/變形 (goods Chafed/ Torn/ Deformed)。
3. 一件破損 (One Package in Damaged Condition)。
4. 鐵包條鬆失 (Ironstrap Loose or Missing)。
5. 兩箱遭水漬 (Two Cases Substained Water Stain)。
6. 包裝破損/破洞/撕裂/損壞 (Packaging Broken/ Holed/ Torn/
Damaged)。
提單如載有類如上述情形或註記者,即構成「非清潔提單」(Unclean
Bills of Lading) 或「非清潔運送單據」(Unclean Transport Documents)。
至於本題所述,出口商所提示之海運提單如未載有明示貨物及/或包裝
有瑕疵狀況之條款或註記時,則為「清潔提單」。此外,另依據信用狀統一
慣例第 27 條之規定:「即使信用狀要求『清潔且已裝載』(clean on board) 之
運送單據,此『清潔』(clean) 字樣無須顯示於運送單據上」。因此,出口商
只要依據上述信用狀統一慣例第 27 條有關規定提示「清潔已裝船」(clean on
board) 之海運提單即符合第 20 條之要求。進而言之,依據國際商會 ICC 發
表之 Publication No.681 即「國際標準銀行實務 ISBP-跟單信用狀項下單據
之審查」對清潔提單之詳細解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