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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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所投保之保險其人壽保險金應予排除,並將其保險金併入遺
                             產計算。就算王爸爸於死亡前 2 年購買該終身壽險,這也是依

                             據稅捐法規所預定之方式,所為減少負擔之行為,絕對是屬於
                             合法節稅。而國稅局現在要核認保單為遺產,根本於法無據。



                             高齡投保為何不可以節稅?


                                 王家子女主張王爸爸於投保當時仍有意識能力,而且中風
                             並不等同於趨近死亡,中風後仍存活一、二十年者大有人在,
                             而國人平均壽命也在逐年上升。王家子女據理力爭年齡與投資

                             計畫無涉,國稅局卻以王爸爸 81 歲投保,誤認王爸爸要規避
                             遺產稅,根本不合理。

                                 但是南區國稅局卻從王爸爸生前的就醫紀錄發現有以下事
                             實:

                                         日期                          健康狀況
                              92 年 1 月至 5 月                在臺南市立醫院門診追蹤症狀為中

                                                           風後之言語障礙 (失語症)  和記憶
                                                           障礙 (容易忘記)。
                              93 年 4 月 20 日起至 5 月 29 日     住院期間意識狀態為不清楚,自行
                                                           處理事務能力差。
                              93 年 11 月 27 日起至 12 月 10 日   住院意識為可醒著,但因雙側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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