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0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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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除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外,同時擁有美國公民身
分。他需要申報台灣最低稅負制的海外所得嗎?答案是:如果
王先生是境內居住者,而且同一申報戶的海外所得合計超過新
台幣 100 萬元,還是要申報。
若要判斷是否需要申報台灣綜合所得稅及最低稅負,以戶
籍為判斷標準,而非國籍。若有人為了規避台灣所得稅或海外
所得申報,而去申請加拿大投資移民護照,純屬錯誤觀念。
台灣的境內居住者才需申報海外所得及綜所稅
若有華僑或雙重國籍者不希望申報海外所得,應該想辦法
符合「境外居住者」身分,就可以合法不需申報海外所得。法
律依據如下:
所得稅法第 2 條: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
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
本法另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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