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1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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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第 32831 號函規定,由該營利事業依據保險業提供之明細
表,分別發給員工自行負擔部分保險費證明,員工辦理綜合所
得稅結算申報時,如選用列舉扣除,自可據以申報扣除。
團體保險的認定標準
如果一家公司有 50 人投保團體保險,每年公司支出保費
80 萬元,若營所稅以 25%計算,則可以省下 20 萬元稅金。國
稅局對「團體壽險」的認定標準,包括:被保險人必須屬於同
一團體,且人數達 5 人以上,保險公司僅簽發一張保單交給公
司收執,其保險費率採取「平均保險費率」方式計算,而非依
被保險人年齡、性別、職業、職務等因素個別計算。如果保單
係針對個人保險的商品,並非團體壽險,該公司就會被調整補
稅。
投資型保單不是團體壽險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 年 9 月 21 日金管保二字
第 09402091241 號函說明,該會目前已核准之投資型保險商
品,依其險種可區分為投資型人壽保險及投資型年金保險二
類,且皆為個人保險,迄無核准投資型團體人壽保險或投資型
團體年金保險之案例,故投資型保單就現況而言,非為團體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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