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0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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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銬保單
公司為提高優秀人才對公司的向心力,常會提供財務性或
非財務性福利措施,又稱「金手銬」(Golden handcuffs);方法
包括為員工投保壽險。企業主為員工購買六年期或十年期的儲
蓄險,儲蓄險保單如果提前解約,本金及收益將大打折扣,如
果勞工在保單期限內離職、提前解約,實際獲得的收益將縮
水,如此一來,如同無形的金手銬,大幅降低勞工的離職率。
每月保費 2,000 元以內,員工免稅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83 條規定,營利事業為員
工投保之團體壽險,如果是由營利事業負擔,而且以營利事業
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可以認定為費用。另外,
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台幣 2,000 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
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
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應依所得稅法第 89 條規定列單申
報。
若員工負擔部分保險費,則依據財政部 68 年 5 月 3 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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