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信託課稅實務(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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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信託與所得稅   69




                           產 生 的所得,均以受益人為納稅義務人。至於委託人為個人的                                他 益信託,
                           雖 然其成立時      要 課徵   贈與  稅,但在個人綜合所得稅方                面  ,有  幫助  高所得者

                           降 低累進稅率的       效果   ,若所課徵的        贈與  稅  很少  ,  甚 至課不   到贈與    稅,則高
                           所者可   能 利用此    種 信託類    型 進行   租 稅規  劃 ,以減    輕 綜合所得稅的        負擔  。






                               錢 總  裁 為事業有成的       企  業 家 ,每年    領  取高額的    現  金股利,     多 年來累    積

                           了 一 億 元 的  存 款,每年的利息所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均                        適 用最高的      40%
                           稅率,   他  有二個   兒子錢    不非及    錢 常  在均  已  年 滿 二十  歲  ,但  因仍   在就  讀  大學

                           及 研究  所,並無     任  何的所得,      他 想  要 降 低利息所得所        適  用的稅率,但       又 不
                           想 將 財產   直接  贈與   給  兩 個 兒子  ,而   被 課徵  贈與   稅,經高人指       點  設計如下的

                           信託:
                               委託人    : 錢 總 裁

                               受託人    : 大 中華商業     銀 行
                               受益人    :  錢  總 裁  享有信託本金     ;  錢  不非、   錢 常  在各享有信託孳息二分

                                        之一

                               信託財產

                                                1
                                                 月
                                                             年
                                                          97
                                                    1
                                             年
                                        : 95
                               信託期間
                               受益方式     : 銀 行 存 款 五千  日至 萬元 他 益    12  月  31  日
                                        :本金自益、孳息

                               由於本    案例  為本金自益、孳息           他 益之信託,      故該   信託本金自益的         部 分
                           不課  贈與   稅,孳息     他  益的  部  分則應課    贈與  稅。   假  設信託成立時       郵 政  儲 金 匯
                           業 局 一年期定期      儲 金固定利率為        2%  , 錢 總 裁 信託成立年度無其          他  的 贈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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