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3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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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相關疑難問題 349
D. 簽發報告:可分為二種
1. 無瑕疵報告:商品經檢驗後,數量、價格、品質均合乎規定,
SGS 必須在三個工作天內簽發清潔無瑕疵報告。
2. 不可兌現報告:商品經檢驗後如數量、品質、價格或與進口國法
令規章不符合時,SGS 將簽發不可兌現之報告 (Non-Negotiable
Report of Findings,NNRF) 供進口國決定是否核放貨款或准許進
口。
E. 訴願:出口商對 SGS 機構之檢驗結果不滿意時,可循下列二個途徑
提出訴願:
1. SGS 日內瓦總公司:出口商如無法解決與 SGS 裝船前檢驗機構之
爭論時,可以用書面述明有關情形,直接寄交所在地 SGS 總裁辦
公室轉交訴願委員會,或直接寄交 SGS 日內瓦總公司。
2. 進口國當局:出口商如對 SGS 之檢驗結果不滿意,亦可依照進口
國的規定程序提出訴願,尋求解決。
資料來源:依據瑞商遠東公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編印之進口
貨的裝船前檢驗及出口商準則 (若有更新,請向該公司索閱為宜)。
附註:遠東公證股份有限公司 (SGS),目前為全球最大檢驗測試、鑑
定與驗證公證集團,創於西元 1878 年,西元 1970 起 SGS 與開發中
國家簽約,提供裝船前檢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