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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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2. 一訂金額 (A sum certain in money)。
                            3. 付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Drawee’s name)。

                            4. 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Payee’s name)。
                            5. 無條件支付之委託 (Unconditional order of payment)。

                            6. 發票地 (Place of draft)。
                            7. 發票年月日 (Date of draft)。

                            8. 付款地 (Place of payment)。
                            9. 到期日 (Maturity)。

                            10.發票人簽名 (Signed by Drawer)。


                            任意記載事項
                            1. 出票條款 (Drawn Clause):記載根據某信用狀簽發。

                            2. 利息條款 (Interest Clause)。
                            3. 匯率條款。

                            4. 交單條款:記載承兌交單 (D/A) 或付款交單 (D/P)。
                            5.  無追索權條款:記載「無追索權  (Without  recourse)」等字樣即

                              Without recourse to negotiating Bank 之意。
                       (二)匯票之格式 (如後)

                       (三)匯票之製作方法
                            1.  匯票號碼  (Draft  No.):通常由出口商按照自己的公司會計制度予

                              以編列,故多與商業發票之流水號碼一致。

                            2.  匯票日期、地點:匯票應記載出口商之發票地與發票日期,通常
                              發票地點均已印在匯票上,如”TAIPEI,TAIWAN”,發票人只要

                              補上日期即可,惟發票日應不得遲於信用狀之有效期限或最後提
                              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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