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銀行不動產抵押權實務-九類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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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銀行不動產抵押權實務-九類關鍵問題























                            某甲以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擔保,向銀行借款,借款逾
                        期後,銀行向法院聲請許可拍賣抵押物,經法院裁定許可,但某甲對

                        於銀行之債權有爭執,乃對該裁定提出抗告,銀行因而未立即聲請強
                        制執行,嗣後該抗告被法院駁回確定,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時,發現某

                        甲已將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給某乙。









                        一、法院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之性質為何?

                        二、債務人可否以債權不實為由,對該裁定提出抗告?
                        三、在抗告期間,可否憑該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四、以拍賣抵押物之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如發現抵押物所有權已於
                            裁定後移轉第三人,應如何強制執行?如裁定前即已移轉所有

                            權,處理方式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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