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不良債權交易課稅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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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當。5. 管理層級之間溝通不良,以致問題無法獲得重視及解決。6.
稽核及管理作業不周延或功能不彰,以致產生員工舞弊情形。7. 會計
制度、資訊揭露及法律架構明顯有瑕疵。8. 績效管理因遭扭曲,導致
產生道德風險。
壹、學理上不良金融資產的定義
不良金融資產是指金融機構體系內的不良債權、擔保品或其他有
關的資產。所謂「不良」的認定標準,理論上有不同的認定指標,例
如政府主管機關的認定、學者專家的見解、資產管理公司因其任務所
為的認定等。而認定為「不良」的依據,也可依資產的變現價值、資
產的實現期望值 (如擔保品的價值及保證人籌集資金的能力) 、債務人
履行債務的情況,以及從徵信的觀點 (如產業前景、公司團隊、研發
能力等因素) 之各種不同角度作為認定的指標。因為各國處理金融機
構不良金融資產的原則與目的不完全相同,其對不良金融資產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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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認定標準也不盡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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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花,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臺北:台灣金融研訓院,2002 年
7 月,頁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