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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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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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和完善對外資保險公
                               司的監督管理,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外資保險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下列保險公
                               司:

                               (一)外國保險公司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合資經營的
                                      保險公司 (以下簡稱合資保險公司);

                               (二)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的外國資本保險公司
                                      (以下簡稱獨資保險公司);

                               (三)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公司 (以下簡稱外國保險公
                                      司分公司)。

                      第三條  外資保險公司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
                               共利益。

                               外資保險公司的正當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第四條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  負責對外資保險

                               公司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監會的派出機構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授
                               權,對本轄區的外資保險公司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第二章  設立與登記


                      第五條  設立外資保險公司,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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