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P. 660
644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 336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和完善對外資保險公
司的監督管理,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外資保險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下列保險公
司:
(一)外國保險公司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合資經營的
保險公司 (以下簡稱合資保險公司);
(二)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的外國資本保險公司
(以下簡稱獨資保險公司);
(三)外國保險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公司 (以下簡稱外國保險公
司分公司)。
第三條 外資保險公司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
共利益。
外資保險公司的正當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第四條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 負責對外資保險
公司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監會的派出機構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授
權,對本轄區的外資保險公司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第二章 設立與登記
第五條 設立外資保險公司,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