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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保險法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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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利益  , 不  能作為保險      利益    。保險    利益  分為財產保險        利益  和人身保險      利
                           益。

                             2.   財產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     利益  是指當作為保險         標 的之財產發生危險事故的時               候 ,將會
                           導致  投保人的損失,或者指的是當保險                  標 的、被保險人發生危險事故時,
                           投保人   雖 無直接損失,        但 基於  某 種法律責任而        導致  的間接損失。而保險           利
                           益 到 底 是指被保險的有體          物 本身或指存在於該有體            物 上的   權利  和 利益   ? 法

                                 明確規定。
                                            但通說認為財產保險
                                                                 至少是財產損失保險
                           律並未
                                                                 (
                                                                            57       )   的標的是被
                           保險的有體     物,而非存在於該有體            物上的   權利   和利益     。
                               如 根據財產保險       利益   的 狀 態 ,可將其分為現有          利益   、期  待 利益   和責任
                           利益  。構成財產保險         利益   應當具備三個要件,即合法               性  、經濟   性  和  確 定
                           性 。合法   性 指須為法律所        認 可,經濟     性 指該   利益  的損失直接      導致   的是投保
                           人經濟上的損失而非          精神   損失或    政 治 利益  的損失,     確 定 性 要 求 須有    客 觀 上
                                                                 58
                           的標準   ,可以   估算而非可      變動或    主觀臆測      。

                             3.   人身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     利益  是指當被保險人的人身發生危險事故或                     處 於 某 種 不利   狀
                           態 時,

                           保險人的  導致 關係不  的投保人在經濟上或人身上的  同,將人身保險  利益  分為本人人身  利益  損失。一 利益  般 根據投保人與被  利益  、
                                                                                、 親 屬 人身
                           擬制人身    利益   (  如養  父母  、繼父母   等)、合同或      債務人身     利益   (  如雇  用者對被
                           雇用者、    債權   人對  債務人等     )。構成人身保險        利益  應當具備     兩個要件,即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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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  什麼  是保險  利益?」,保險法問與答,法律問答與釋義,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
                           .cn/npc/flsyywd . npc.gov http://www  /flwd/2002-04/17/content_292056.htm (  最後瀏覽日:
                            2010/02/16)  。
                           57   參閱  李新天,論保險  標的與保險   利益—從物之保險      到保險  利益之保險,法商      研究  ,2005  年
                            03  期,頁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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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同看法,參閱     曾東紅  ,論保險   利益的法理    觀,中山大    學學報   (  社會  科學  版),1997  年  S1
                            期,頁   57  至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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