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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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銀行法       67



                                  彌補性和服務性職能。            宣導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銀行以               直接的    資金投
                                  放或間接地      吸引民間或      私人金融機構       從事  符合政府意圖       的放款,發
                                  揮其引導資      金流  向的作用。      選擇   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銀行對融              資領  域
                                  的 確 定,是有     選擇   而非  任 意 的。當市場機制不          予 選擇   的 領 域  (  即商

                                  業銀行不     願融資的領域),這         些領  域即由政策性銀行以政            府機制   予以
                                  選擇  ,確定融     資支持    ,從而體現政策性銀行融             資的特殊    性。   彌補性
                                  職能是指政策性銀行的金融活動                 客觀上   彌補了商業銀行金融活動的
                                  不足,使得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體系於運作上更為                            完善,如政

                                                                        報
                                  策性銀行對
                                  充。服務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銀行以其  投資回收期限  過  長  、  投資回  專業銀行的  率  低  的  專  案進行融  資  補
                                                                                特徵和其在金融
                                                                                               領
                                  域所  擁有的    高級  人才和豐富      經驗,為     企業提供各方面的金融或非金
                                  融服務,為政       府經濟政策和       產業政策    提供參謀及指       導。



                           三、政策性銀行的特徵



                               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相             比,有其    獨特   之處:
                               1.   由政  府創立。大多  )   或由政  數國家的政策性銀行由政 府提  供部分  資金。     府全部出  資創立 ( 如美  國
                                        口銀行
                                  的進出
                               2.
                                  不以營
                                  區別。政策性銀行在經營時主要  利為目的。這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與非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根本  考慮國家的整體  利益  、社會  利益  ,
                                  不以營   利為目標,      力求保本     微利。
                               3.   特定的融   資途徑。財政撥款、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是其主要的                           資金

                                  來源,不    向公眾    吸收存款。
                               4.   特定的服務    領域。政策性銀行有自            己特定的服務       領域,不與商業銀
                                  行競爭   。這   些領  域集中在國民經濟          比較  薄弱   的環節或    亟待   發展的部
                                  門,共同     特點是不    易得到商業銀行的          資金支援,需要政         府設立    專門
                                  的金融機構      予以特殊     的資金支援。其        名稱往往     與其  特定的服務      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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